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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8-26     浏览:265

近期,西安、衡阳、深圳、德州等地陆续曝出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甲醛检测超标,学生出现头晕、流鼻血等不良反应,严重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引发学生家长普遍担忧,社会舆论反映强烈。为给广大中小学师生创造安全、舒适、环保的学习工作环境,2018年9月2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2018年以来新竣工交付使用校舍、新采购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隐患,有关排查情况要通过学校宣传栏、微信等媒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


通知要求,针对新建校舍投入使用后,发现学生群体性头晕、眼睛红肿、咳嗽、流鼻涕的事件,要及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相关校舍和设施设备进行甲醛检测检测结果也要及时进行公示。对室内空气质量(甲醛)不合格的校舍要及时整改,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整改期间要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


通知发布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响应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号召,积极开展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望大家奔走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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